原标题:“你眼里是张纸,我手里是希望”
吉林省扶余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 张洪岩
吉林省扶余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 张洪岩
(资料图片)
“同志,我们来和解了!”今年5月9日,我接到了申请执行人的电话,这句话也把我拉回到了刚刚过去的24小时。
5月8日一早,我接到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。申请执行人是一位56岁的大姐,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致前颅骨骨折、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等多处损伤,本院判决被告给付原告人身损失合计16万余元,判决生效后,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当日上午,通过网络查控反馈结果,我发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、微信支付中有存款共计2万余元,我立即将其名下存款予以冻结。同时在被执行人住址处进行了走访,门锁着、人不在,好在通过邻居提供的线索,我得知被执行人在当地开了一家超市。
根据线索到达超市后,为避免打草惊蛇,我先去隔壁店家闲聊了几句。聊天过程中,我向老板问到他们家的经营状况。通过闲聊,我初步判断被执行人生意有所盈余,应该有一定的履行能力。
于是,我和同事径直走向了被执行人经营的超市,在表明身份和来意之后,被执行人对我说:“同志,我们开小超市的一次性拿不出来这么多钱,如果我把钱全部都交给你们,维持店面基本的运转都做不到。我现在就这点财产,就算超市你们查封了,货你们也卖不出去吧?”
现查明被执行人确有财产可供执行——2万元存款及超市。本案执行难点是被执行人的超市以食品百货为主,如果将超市进行查封、扣押,首先,要整理上架的全部货物及存货,这是个非常庞杂的工程;其次,我很难想象这些货物怎么经监管有效处分。想到上午的电话,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,如不能尽快履行,势必加重申请执行人的负担。被执行人所提要求似是人之常情,面临的困难却是无法有效处置财产,案件似乎陷入了僵局。
必须要转换思维。我突然想到超市隔壁店家的话,被执行人未必除此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,只不过压力还不够,他不想一次性清偿债务。我决定以强制执行措施直击痛点。我去烟草局调出了被执行人在烟草局划款的专户账号并予以冻结,影响其烟草档位提升。随后裁定将被执行人的超市予以查封施加压力。
当日下午,我再次来到被执行人的超市,张贴查封公告,被执行人变了脸色:“同志,您这样让我怎么做生意?人家看见法院这么大的公章还敢过来买货吗?”
我向其释明法律责任并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后说:“因你无证驾驶将申请执行人撞伤,申请执行人暂无收入来源在家休养。大姐现在生活很困难,我今天不光和你说法,还和你讲情。你和我交个实底,能不能把大姐救命的钱拿出来?”
被执行人沉默了许久,说道:“我肯定不会欠钱不还,我现在没有那么多钱,你给我一晚上的时间,我自己去和大姐商量,就是砸锅卖铁我也给还上!”
第二天上午,我接到了申请执行人的电话,此时距离立案执行正好过去了24小时。“同志,我们和解了,他给我15.3万元,剩下1万多元我也不要了,我来撤回执行申请。”挂了电话,我立即赶到申请执行人的家中。只见被执行人带着一个全是现金的盒子站在申请执行人身边,申请执行人头上绑着头套,在亲属的陪同下写了收据。大姐写着眼前的收据,感激地说:“也许在你们眼里,这就是一张纸。可是在我手里,这是我生活的希望,谢谢您。”
我鼻子略微有些酸涩,有些时候,我们执行的意义远远比我们想象之中更重大。虽然案件在立案执行后24小时就得到了执结,我却感觉不到多少欣喜,办公桌上一张张承载着生效判决的薄纸,在我眼中已然重逾千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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